天水圍擱置地區經濟撥地
作者:新聞報導員 日期:17-11-2009 09:17
發展局去年提出招標出租天水圍濕地公園旁逾3公頃土地,發展地區經濟創造就業,結果吸引5份申請書,包括由知名食家蔡瀾提出設地區大牌檔村,聘數百人發展飲食景點。計劃最終因財務可行性問題遭擱置,只能「還原」出租為戶外停車場,蔡瀾昨不滿局方做法官僚,在專欄直斥「官字兩個口」,拒為民服務。
5申請遭擱置 蔡瀾斥官僚
天水圍濕地公園旁共兩幅大型空地,政府為善用資源,去年把115區的一幅批予房屋協會興建長者屋苑,現已展開規劃;另一幅112區的土地,則撥1公頃興建造業訓練學院,另撥3公頃發展地區經濟,邀請有興趣機構提交意向書,透過5年租約用作展銷場或康樂等,製造經濟動力。
知名食家蔡瀾去年底參與計劃,建議利用地皮作地區大牌檔村,但發展局自收到5份意向書後,計劃便再沒有推展。蔡瀾昨日在報章專欄上撰文,直言其計劃已胎死腹中,他已獲發展局通知,因計劃要求政府出資搭棚,所以並不可行。蔡瀾直斥局方做法官僚。
議員斥空談扶助天水圍
新界西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認同蔡瀾的批評,他亦指摘政府去年空談扶助天水圍,至今僅得馬會投注中心項目落成,活化112區用地等承諾則未達到。他會在立法會上跟進,要求交代扶助天水圍的工作進度。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去年邀請建議書時已說明無約束力,倡議人亦須提供業務方案以顯示具備足夠財力,但最後一些團體未提供可行的方案,另一些團體則需要政府直接或間接財務資助,與原來想法有很大差異,因此政府正積極考慮其他方向發展土地,但目前未有決定。
原文引自
明報新聞網
我眼中的格仔鋪經濟
作者:悟樂 日期:25-09-2009 23:46
會行過下尐商場,
都會見到依家好多商場都會有一尐新設的鋪頭.
入面有一格格大少一樣. (有點會是有大點點)
但每一格都放了不同風格,
不同系列的貨品.
在香港這些鋪頭稱之為"格仔鋪"
格仔鋪有一個特色,
就是於同一個商場內,
可以有好多間不同店主的格仔鋪,
但每一間格仔鋪的大小就不會有太大的分別 - 都是十分細小.
店內除了鋪的兩旁各設置了一排的格仔箱.
店的盡頭最多只可放一張檯和一張椅子.
另一樣的就是店內每一格內的貨品,
絕大部份不是店主本身的貨品, 甚至沒有一格是會放店出欲出售的貨品.
格內的都是分租出去, 都是寄賣者留下的貨品.
我對這一類店鋪的運作模式不太認識.
但大致有兩類,
一頖是月租形式, 即每月用一定的金額,
租出一個格仔, 用來存放貨物,
有客人看中就由在場的代理人代為出售,
租用者每一段時間就自行回店補充貨品及計數.
另一類是以拆帳形式,
即寄賣者賣出的每一件貨品,
把售價中扣除一定百分比的作為服飾費,
餘數就會交還寄賣者.
或有其他的營運模式, 還請指教.
本這一類的格仔鋪是對現流行的網上交易,
或網上拍賣為業餘, 甚至是從業者是一個很好的渠道.
一是貨品有一個固定的地點作為交收地點.
一方面方便交收, 另一方面會間接加強買家的信心.
還有的是更可以增進一點興趣愛好者把心愛的貨品系列出售,
於得到一定的利潤的同時, 或可作為副業的生計.
由於一方面有需求, 就會出現市場,
於近半年格仔鋪越開越多,
原因要開設一間格仔鋪的成本資金用不了太多.
就是鋪租, 電費, 管理費, 開鋪時購置的格仔箱和每月人工外...
基本上已沒有其他支出了. (因為格仔內的貨品是不用自己的資金買的)
及後只要於頭一至三個月的免租期內大力宣傳和推廣,
吸引興趣者來租放其貨品到新開的格仔內.
只要出租率達到一定的數量,
而收租額大於支租額的話, 基本上就可以繼續營運下去.
當然有關格仔鋪的選址就成為了一個重點,
交通方便及人流太多的, 租金會太高.
交通不便及人流少的, 則難吸引人來租格.
另外就是要如何可與同區(同商場)其他的格仔鋪爭鳴,
人出租你出租, 如果令"租客"會到你的格仔鋪出租而不到他家.
那是另一個話題.
但今次我想提出的是另一個問題,
就是, 到底格仔鋪是否格得其所?
以下我想分為兩大問題.
1. 格仔鋪可否以增加貨品的種類而增加貨品本身及消費的質素.
2. 格仔鋪的營運模式是否適合於香港生存.
先討論第一個問題, 由於格仔鋪內的貨品是來自五湖四海的寄賣者收集回來的.
貨品的種類會有很多, 甚至同一用途的貨品亦有不同款式,
來自不同的產地, 不同的廠商, 當然來貨價和售價各有不同,
亦會有很大的差別, 那當然會引致貨品的質素有不同程度上的參差.
另一個問題是, 以往商人如需由國外購買一定數量的貨品(以下以玩具為例)
他需要經過一定程度上的檢查, 例如海關報關,
以確定有關玩具不含香港禁止的物料.
同時有關玩具亦需要提交有關玩具的安全測試報告,
以確定有關玩具的安全性, 如無法提交由生產商發出的安全測試証明書,
該商人或需自行聘請合資格的化驗室代為測試.
如該貨品日後發現問題, 海關及消委會有權要求該玩具停售, 甚至是即時回收.
商人甚至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但現格仔鋪大部份的貨品都是由寄賣者自行於世界各產地網上訂購,
或親身到國外採購, 以自用, 甚至是沒有經過申報就進入本港.
不排除當中會有一些香港禁止的物質(尤其是小食或零食),
如只是法律上禁止, 對人體無害的還好像說得過去,
如是對人體有害的, 那怎麼辦?
作為格仔鋪的鋪主, 那會知道你寄存的貨品是否每一件都可於香港作零售用途,
但一旦發生事故, 真的不知如何處理了.
另外, 由於不少寄賣者都是得到一個更高的利潤,
或會引入一些低成本, 高可觀性的小用品,
但那些小用品的的實用性及耐用性其實不會太高.
消費者往往會由新款推出而重覆購買同系列而不同款式的貨品.
往往就增加不少所謂不需要的消費.
(當然這一部份問題是出自消費者自身的問題)
但此舉本人覺得甚不環保.
第二個問題, 就是香港的特別經濟環境問題.
其實這已不是什麼新問題.
我自己香港是沒有什麼獨特的"創意工業".
即使近年政府"努力"宣傳及推動,
但我覺得有關工作及支金是像推了落大海一樣.
當然大家亦看到不少成功的例子,
但我要提出的是 - 香港人於香港這個什麼都要回本快, 短線成效大的地方.
根本提不了什麼創意出來, 更說不及了藝術. (這或待有時間於日後討論香港藝術的問題)
就是香港人什麼都需要快 (但政府做事上來什麼都是慢, 正所謂唔做唔錯, 用舊了三十年的水管都可以唔換, 等乜呢?)
一看到市場上有什麼"商機",
就好像蜜蜂般蜂擁而至,
每個人都做同一件事,
於兒時記憶的, 大家一同炒閃咭,
炒郵票, 到過後一點時間就炒銀幣,
記得那時 1993 年的 HK$1 值 HK$13!!! (或有更高)
(題外話一問: 現在那些炒回來的銀幣, 大家放了在那?)
於回歸前後就大炒股票,
金融風暴後就於 99 年再少科網股,
沙士之後又繼續炒股票,
到近年, 甚至近數月, 大家都繼續炒新上市凡股票.
香港人就是喜愛人買我買, 人做我做.
人開格仔鋪找到點零錢, 就跟着學人開一間.
(原因於文首提及過, 開格仔鋪的門檻真的十分低)
令我不期然想到, 不知各大商場的格仔鋪,
要擴到多少間才會飽和,
現在的格仔鋪, 應如何可於眾多, 而日後陸續有來的格仔鋪中生存.
(這一點亦可應用於近年不續加盟 7-11 的各大店長...
香港人能否有那麼多錢來"供養"已經不是 "7-11 緊有一間係左近",
而係"左右緊有三數間")
香港, 就是這麼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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