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銀贏現金券 警查遊戲樂園
作者:新聞報導員 日期:11-10-2009 10:44
擲銀贏現金券 警查遊戲樂園
法例疑有漏洞 學生兒童任玩
全港有44間分店的美國冒險樂園部分分店疑為招徠客人,為有獎擲銀遊戲「幸運彩虹」加入800元的超市現金券大獎,涉嫌變相容許未成年顧客包括學生參與賭博。有業界人士質疑送大額現金券或違反牌照條款,警方及影視處正跟進調查事件。
事件揭發法例有漏洞,它雖禁止有獎娛樂遊戲送現金,卻容許送購物現金券,令老少咸宜的遊戲樂園可能變質成合法賭場。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促當局修例或收緊遊戲樂園牌照條件,免助長青少年賭風。
近日有讀者報料,指部分遊戲樂園可供未成年者玩的有獎遊戲走法律罅,用超市現金券當獎品。記者調查發現,旺角區中學生常到的「青春無限影相貼紙城」,以及美國冒險樂園多間分店的遊戲都以超市現金券作獎品。其中「青春無限」海報更印上「玩彩票機換現金券」字樣招徠,為地庫4部「小丑貝洛」彩票機宣傳。
3.5元可博40元現金券
該部貌似波子機的彩票機,每投1元可換2個代幣,若能累積7個代幣成一直線,即可獲大獎即1200張積分票,按機上海報稱,可換取40元的超市現金券。
全港有44間分店的美國冒險樂園,除容許顧客以約1800遊戲積分票換取50元超市禮券,部分分店有獎擲銀遊戲「幸運彩虹」更已由過去送公仔,改為加送特別大獎。
以鑽石山分店為例,店員指只要將值2元的代幣投進一個極小的粉紅十字星內,即可獲得值800元的超市現金券;顧客亦可憑累積中獎,有機會獲得最高6000積分巨獎,可換取約150元超市禮券或其他禮品。
尖沙嘴海運大廈的美國冒險樂園分店,其幸運彩虹遊戲亦設有800元超市禮券大獎,但若要中獎,須把代幣多次投進指定的「腳仔」圖案內。記者所見,幸運彩虹玩者從成人、長者到穿校服的中學生都有,有母親更捉覑兩、三歲女兒的手一同擲代幣。
警方及民政事務局關注事件,警方稱,已接手調查事件,並與影視處緊密聯絡,跟進兩店舖是否違反牌照規定。「小丑貝洛」及「幸運彩虹」兩遊戲,原屬已獲影視處批准的有獎娛樂遊戲,但兩遊戲以超市現金券作獎品有否違反《賭博規例》,民政事務局未有正面回應。
賭博條例禁現金獎
民政事務局解釋《賭博規例》規定遊戲樂園的有獎娛樂遊戲,依法不得提供現金獎,送出的獎品價值亦不得超過某一個現金值;而超市現金券是否等如違法現金獎,局方稱要視乎遊戲性質、操作方式等,未調查前難一概而論;美國冒險樂園的800元超市現金券大獎,會否違反其牌照中所容許獎品價值上限,局方同樣指要時間調查。
美國冒險樂園回應本報查詢時稱,全線分店所有遊戲均依循有獎娛樂牌照條例執行,同時亦經影視處審批;要通過審批,關鍵是遊戲必須不能含有任何賭博成分,因此該公司所有遊戲及遊戲機絕無賭博成分。樂園又強調,「幸運彩虹攤位遊戲」純屬含有幸運成分的遊戲,與賭博不存在任何關係。而顧客透過投玩遊戲機所得的獎票,顧客可選擇換領不同類型的禮品,獎票的價值實難以一概而論。
冒險樂園:均依循牌照條例執行
「青春無限影相貼紙城」發言人柯先生堅持,超市現金券與現金不同,故「小丑貝洛」彩票機送超市現金券並無違例,並認為超市現金券與毛公仔等禮品的性質無大分別。
明報記者 陳志偉 黃雄
原文引自
明報新聞網
曾德成:大澳唔係好和諧喎
作者:新聞報導員 日期:11-09-2009 08:43
曾德成:大澳唔係好和諧喎
女青高層承認輕微影響調走社工決定
基督教女青年會高層昨首度現身,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涉向機構施壓、導致大澳社工謝世傑等人被調走的「河蟹事件」解畫。該會總幹事陳麗歡強調曾局長沒有施壓,但承認局長的說話對調走謝世傑的決定有輕微影響,「只係其中一個考慮因素」。謝世傑認為女青高層欲為曾德成開脫。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認為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客觀找出真相。
記者:雷子樂
陳麗歡昨在記者會上講述今年 1月 23日與曾德成會面經過。當日包括會長等六名女青高層,向曾德成介紹該會九龍會所重建計劃。會後閒談,她告訴曾德成女青希望促進家庭和諧,「局長笑笑口講,你哋大澳好似唔係好和諧喎」,整個過程約一分鐘,大家都不覺得局長施壓。
曾德成忽然提及大澳和諧,陳麗歡說:「當時冇諗過佢會講,但係唔會詫異」,因鄉事派對謝世傑的投訴信,副本有轉交民政局,「我哋知道局長知,我哋明白」。女青高層與曾局長會面八日後,董事會即通過以書面警告謝世傑等人,並建議盡快調走他們。
警告及調職事件,陳麗歡說:「局長嘅影響可以話非常之小」、「只係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佢冇書面、冇口頭提及要人調職」。她解釋,調職導火線是 1月 24日再收到大澳鄉事會的投訴信,董事會有感投訴接二連三,認為要盡快處理,「最重要嘅考慮因素係服務成效、同事面對嘅困難同壓力、本會嘅聲譽」。
謝世傑 2月被調往西環, 270位大澳居民在 3月初聯署聲援,女青董事會其後又改變決定,收回書面警告,改以口頭訓示。陳麗歡承認董事會最初的決定有錯,「有時關心則亂」。她以此證明沒受政府壓力,「如果真係受壓,點解收回警告,咁局長咪好冇面?」
陳麗歡對事件引起兩名員工的不快感遺憾,並向他們致歉,又歡迎 4月辭職抗議的謝世傑隨時重返女青。謝世傑昨回應指,總幹事表明了局長的說話有一定影響,反映高層確有受壓,他感到女青今次開記者會只想為曾德成開脫。對於機構向他招手,謝表示:「等女青做番個有腰骨嘅機構先諗」。
民政事務局昨重申事前並不知道謝世傑被調職,也沒作任何干預。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認為,事件已令社工界人心惶惶,特首有責任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獨立的法定委員會,徹查真相及澄清特區政府的政策,是否認為社工協助居民申訴便破壞社會和諧。
大澳去年 6月及 9月發生雨災及風災,女青社工曾協助居民批評政府救災不力。去年 10月和 12月,女青先後收到鄉事派去信投訴大澳社工謝世傑等,指他破壞社區和諧。曾德成後來向女青高層提及有關投訴,並希望女青配合政府推動和諧社區的政策。
基督教女青年會大澳風波日誌
08年 6月及 9月:大澳遇黑色暴雨及颱風吹襲,女青協助救災重建
10月 29日:區議員黃福根去信投訴謝世傑等社工破壞社區和諧
12月 11日:大澳鄉事委員會去信作同樣投訴
09年 1月 15日:女青高層提醒謝世傑及另一社工改善與地區團體的工作關係
1月 19日:區議員黃福根再去信投訴
1月 23日: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與女青高層會面,活動結束前主動提到女青在大澳「唔係好和諧」
1月 24日:大澳鄉事會第二次去信投訴
1月 30日:女青董事會決定書面警告謝世傑等人並盡快調職
2月 3日:兩名社工被調往西環
3月 2日: 270位大澳居民聯署信給女青高層表示支持謝世傑
3月 27日:女青撤回對謝世傑等人的警告信,改以口頭訓示
4月 14日:謝世傑辭職
資料來源:基督教女青年會
話當年
女青曾被疑染紅 港英政治部掃場
翻查資料,有 90年歷史的基督教女青年會,約在 60年前已曾發生受政府施壓而一度取消服務。諷刺的是,當年女青因被「疑似共產黨員」滲透而受壓於港府,但今次大澳「河蟹事件」,被指涉向女青施壓的,卻是中共紅人曾德成。
一晚決定七夜校停辦
據《香港左派鬥爭史》一書記載, 1949年 11月親北京報章《文匯報》刊登了一封由「女青年會勞工夜校校友」撰寫的勞軍信,而該報刊登的「回國觀光團」名單,也出現女青勞工部幹事的名字。這些資料引起了當時港英政府政治部注意,懷疑女青夜校已被共產黨滲透。大批便衣探員在 1950年 1月夜搜女青位於深水埗的勞工婦女宿舍。
政治部大舉搜查,女青年會的董事部翌日即以「客觀環境困難」為由,決定停辦七間勞工婦女夜校, 36名員工即時解僱,約 1,300名學生受影響。後來因學生抗議,擾攘了個多月後才陸續復辦其中五間夜校。該書作者周奕憶述:「當女青年會的高層收到政治部的通報後,那些闊太們不免慌了手腳,情急之下,作出了錯誤的決定」。
本報記者
原文引自
蘋果日報
文件證女青轉軚撤社工
作者:新聞報導員 日期:04-09-2009 09:19
文件證女青轉軚撤社工
「和諧事件」高層見官 8日推翻調查建議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女青)大澳社區服務隊兩社工,指控政府高官施壓導致他們被調職及書面警告事件有突破發展。本報獲得女青內部調查報告,揭露女青調查事件的專責小組,於今年1月22日原本決定給兩名社工3個月時間,改善與大澳鄉事委員會和民政部門關係;惟翌日女青高層與民政局長曾德成接觸,之後大澳鄉事委員會和離島民政專員再次表達不滿,女青董事會遂於1月30日推翻調查小組8天前的原建議,決定把兩名社工調職及發書面警告。民政局長曾德成回應本報查詢表示,他對此毫不知情。
對於女青8天內態度180度轉變,從同情受投訴社工給予改善機會,變為指令調職和書面警告,女青總幹事陳麗歡否認是受到政府高官壓力,她指曾德成當日是「笑笑口」表示收到大澳鄉事委員會的信件,信中指大澳社區很不和諧,但沒有就此再討論,她不認為對女青構成壓力。
原建議社工檢討 女青否認受壓
陳麗歡表示,女青於1月29日再次收到大澳鄉事委員會的第3封投訴信,信中措辭強硬,要求將謝調職,並問「關係咁僵如何工作」,所以決定調職,非因政治壓力,作決定前7日與曾德成的見面,只能說是陰差陽錯。
去年6月本港遭遇黑雨,大澳受災,其後女青大澳社區服務隊認為,政府和大澳鄉事委員會救災不力,發起抗爭行動。大澳鄉事委員會在去年12月向女青投訴其派駐大澳的兩名資深社工。今年1月13日,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林聖傑和女青總幹事陳麗歡等高層午飯時,也表達對該兩名社工強烈不滿。女青迅速安排三名管理層人員組成專責小組處理。
根據女青的《大澳投訴事件專責小組報告》,至今年1月22日小組和員工曾達成協議,認為「機構既接受了政府的資助去提供服務,便必須尊重有關政府部門」,覑兩名社工改善社區關係,「專責小組希望給予員工機會作出改善,並請督導主任加以協助及留意進展,三個月後再檢討」。謝世傑和同事亦表示同意,承諾會努力改善關係。
翌日,即1月23日,女青年會會長黃文璿和陳麗歡在公開場合遇見曾德成,雙方曾談及大澳投訴事件。根據調查小組《大澳投訴事件日誌》文件紀錄:「與民政事務局長會面時提到本會員工於大澳未能維持和諧之社會關係」。
1月24日,大澳鄉事委員會向女青再次發出投訴信,強烈要求把兩名社工撤職,女青管理層說因為春節假期,於29日才看到該信。在1月30日的女青董事會會議上,董事會推翻調查小組的原有決議,改為向兩人發出警告信及指令調職,2月初執行。被調社工之一的謝世傑不滿決定,4月辭職並向立法會申訴。
女青《會後補誌》透露3點考慮
為何女青年會在8日內急速「轉軚」?調查小組在1月30日董事會後,寫成《會後補誌》文件,列出了3點考慮原因﹕第一點為大澳鄉事委員會再次來信,表示對兩名社工強烈不滿,要求把他們撤職。
第二點則透露,原來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林聖傑向董事表示,「兩人未能與地區團體融洽相處……喧賓奪主,反映兩人未能對政府撥款部門作出欣賞」。第三點則提到民政局長提醒機構,在社區工作必須保持和諧的社區關係。
董事會作出這項決定時,調查小組的召集人和一名成員因事未能出席會議。
大澳鄉事委員會主席李志峰昨回應表示,認為兩名社工在社區爭功,不相信他們會改善態度,其存在亦無意義,故當時要求將其調走。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回應表示,早前已就事件回應,現時並無補充。
陳麗歡昨表示,假如有同事要舉行居民大會,表示對政府的不滿,她一定會力撐,不會因為政府不喜歡而不召開,但大澳事件變得太政治化,令女青受到壓力,並不公平。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月底會討論事件,她表示會出席。
明報記者
原文引自
明報新聞網
反河蟹大聯盟追擊曾德成
作者:新聞報導員 日期:21-08-200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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