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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台灣前物品準備(1)

由數天前已開始發現,
plurk 真的有點不穩定,
不是 load 網頁時會說伺服器錯誤,
不知是否太多人用呢???

今早在公司繼續處理小事,
(有小事處理好過處理大事吧~~~)
還可以說過得去吧~~~

放工就在葵芳 "Shopping",
買了去旅行的行李箱, 電插頭等物品.
(本來這些東西預計是昨日買的, 但昨日要去做電腦仔...  唉)
(還攪到冇時間攪個 party ...  唉~~~)

另明天就要開始返學了,
1800 放工, 1830 要由葵芳去到銅鑼灣...
都唔知點去...  100% 返學要遲到的感覺真的很差!!!
標籤: 台灣

Sun特搜:網上扮食神隨時惹官非

台灣一名大學生早前在網上留言,批評一家食肆食物分量少味道差後,遭食肆以損毀聲名為由控告誹謗,事件引發廣泛討論。在本港,不少網民經常撰寫食評,並放到網上公諸同好,言詞不乏挑剔、刻薄兼抵死的批評,部分更屬惡意中傷或無中生有。法律界人士警告這樣做不但會招惹官非,更可能因而入獄,網民不要以為人人可以做食神,小心禍從口出。


由於網民在網上並無表露真實身份,又以為無需負上法律責任,發表食評時都毫不留情。記者到網站瀏覽,已找到多個狠批食物質素的食評,「金沙蝦仁沒有黃金的感覺」,「啲金沙骨勁硬勁乾,仲有陣豬味」,「上海粗炒啲菜炒到老晒,炒三絲無咩味,得味精味。」經常到各大飲食資訊網站發表食評的網友稱,通常在光顧後,覺得食物好味就讚揚,難食就批評,希望食肆能夠改善。

台生發表食評一身蟻


網上發表食評,由於會直接影響食肆的生意,發表者可能會被索償。台灣一名大學生就因為在網上發表食評而被餐廳控告誹謗,面臨賠償。餐廳聲稱生意一落千丈,指摘該男生文章與事實不符,當地檢察官正就食評是否構成誹謗展開調查。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網友發表食評必須是親身經歷,並有事實證明,他說:「你去過某間食肆覺得啲嘢好難食,職員服務態度差,只要係你當日嘅經歷,講得出食過啲乜嘢同時間地點,呢啲自身感受唔會構成誹謗。」至於將菜式搞錯,例如誤將牛肉當作豬肉,這種錯誤訊息的食評亦不屬誹謗,「無心之失,係無事嘅。」


但陸偉雄強調,如果網友撰寫的食評是「生安白造」,則可被指為誹謗,食肆可以循民事索償,他說:「你無去過間餐廳,但周圍話佢啲嘢唔好食,叫人唔好幫襯,或者你喺附近開餐廳,為咗打擊對方嘅生意而亂寫食評,就容易被人告。」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網友無中生有亂寫食評,亦構成誹謗,他說:「你話啲炒飯凍冰冰,但間餐廳根本無炒飯供應,咁一定要賠錢。」網友除被民事索償外,更觸犯刑事罪行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使用電腦」,罪成要坐監。

韜韜:唔識食咪亂寫


經營酒家被譽為食神的梁文滔(韜韜)說:「依家網絡發達,好多人都喺網上發表食評,自稱食家,但有啲人根本唔識得食,有啲食評話我哋賣客家菜,其實我哋係賣圍村菜,招牌都寫到明,但啲網友就亂咁寫,我哋作為生意人,以和為貴,惟有得啖笑囉!」網友要做食神,韜韜建議先要掌握飲食的基本知識,才有資格作出批評。

光顧食肆前都會參考網上食評的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馮一冲博士稱,網上有公平發言的機會,言論無人可以修改,所以很多網民都在網上暢所欲言,自我滿足,但由於網民撰寫食評有不同準則,例如有人着重環境,有人喜歡食物質素,所以同一間食肆的食評或有兩極化,參考食評人士應有判斷力。

原文引自
太陽報

去台灣Book 酒店

今早早o左起身,
重要早o左出門口.
去到葵芳重有時間多,
就去了 M 記買了個早餐回公司食.

一早返到公司就比個清潔呀姐嘈...
內容大致係話依家用緊的垃圾袋太細...
有時都想問...  係咪我對人太好呢?
依家好似個個都搵我咁的???

中午知會了呀頭將於月底放假,
(本來是想生日正日左右去的...  那知十一月一號要返學...)
放工就出了旺角找資料和 Book 位.
Book 的時候先知原來間間旅行社的價錢差會好大的.
而且同一日的航機, 有旅行社會話 Full o左,
有旅行社會話未 full... 
同一間酒店的價錢亦有差別...
總之...  原來都好煩下的.

晚上去了明將食完壽司就返屋企,
一口氣睇完餘下的電腦線圈.
覺得...  個 ending 有尐假...
加上可能係中文翻譯唔係咁好...
有好多地方唔明白...  不過....  我唔會翻睇!
即係...  睇緊的會睇落去...  但未開始睇的...  個人建議...  唔駛睇.

P.S.   在銀行中心等緊o個時,
         彎彎本來話上來睇下,
         點知人都未見冇耐就打電話話夠鐘走人.
         佢真係夠得意~~~
標籤: 台灣 酒店 機票

去台灣旅行?

今早比個怪夢攪醒o左,
在家看完報紙才出門口.

返到公司繼續係咁做o野,
都冇乜特別o野發生. (好在...)

放工之後就和女朋友出o左旺角,
行o左一陣尐旅行社,
想睇下依家去台灣幾日大約要幾多錢.
(但我完全係冇行程Law~~~
 有冇去台北4日3夜的行程建議?)

晚上返到屋企就一口氣把一年學校的時間表入曬落 Google Calendar.
入到傻~~~!!!
標籤: 台灣 旅行

「簡體字」與「繁體字」之爭

內地教育部前日公布研製新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並進行公眾諮詢。新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歷時八年,收錄了八千三百個字,較二十年前公布的用字表,增加一千三百字。新增的繁體字只有「剋、鍾、蘋、噁、濛、硃」六個。教育部專家表示,恢復這六個繁體字,據他們所講是應用上的需要。如「鍾」與「鐘」在姓氏上本屬兩個不同姓氏,「蘋」在很多植物領域都不同於「苹」,「硃」在化學成分上其他字都代替不了,這與堅持簡化漢字的基本政策並不矛盾。但專家表示,不會全面恢復繁體字。唉,這真是白白浪費了替中國文字撥亂反正的機會。

「無心」豈成愛?

繁體字,正確應稱為「正體字」。自從中共推行「簡體字」,便稱傳統字體為「繁體」。其實簡化字,可追溯至民國初期,不過只是有限度更改。但自四九年大陸易手後,中共繼續深化推行簡體字,簡化字體成為政治任務,期以突出新中國之新。另一目的是為了增加國民的識字率、減低文盲人口,但事實證明,簡體字無法減低文盲人口,卻破壞中國傳統文化傳承,令識簡體字者,難以讀懂以正體字書寫的中國古書。

簡體字對中國文化的摧殘,罄竹難書。如愛字寫為「■」,愛沒有了心,何以成愛?姓蕭的和吹簫的,一律併為生肖的「肖」字,人家好地地姓蕭 ,被你變為不肖的肖,真是豈有此理。前後和皇后,一律寫成「后」。那麼,俗語一句:「寧為雞口,莫為牛後」,便變成「牛后」。難道是牛的皇后?牛頭不搭馬嘴是也。中華的華變成「华」,深邃的中華文明竟然被「化十」,頭「髮」淪為頭「发」,簡直不知所謂。

香港和台灣作為中國傳統優良文字保育基地,其實應該更積極保留和推廣正體字,但大陸書在港廉價售賣,在現實情況下,漸漸為內地同化。加上上至特區政府,下至民間,紛以接軌為由,連台灣的總統馬英九    ,也鼓吹「識繁書簡」,此等愚行,等同放棄文化話語權。簡體字已打開傳統中國文化缺口,市民身處醜劣字體迷霧而不自覺,紛紛以識簡為榮,此乃劣幣驅逐良幣的最佳例子。教育部發言人將這次《規範》比喻為繼秦始皇    統一六國文字、書同文後的壯舉。這是否大言不慚?
 
 
原文引自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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