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小巴為爬頭衝行人路

旺角小巴為爬頭衝行人路

2死車禍現場附近 警查危駕

【明報專訊】旺角奪命小巴意外發生不足兩個月,又有小巴罔顧安全。一輛載客紅色小巴,上周四晚(6日)在旺角洗衣街疑為貪快爬頭,竟非法駛上行人路,其間有途人經過,險象環生,爬頭過程遭其他駕駛者拍下及上載互聯網。警方懷疑該司機危險駕駛,正跟進了解,若證實有人違法將採取行動。

涉嫌危險駕駛的小巴司機,據悉原本是71號線小巴(旺角至紅磡)一名替更司機,他已因事件被辭退。他昨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否認經常為爬頭而衝上行人路,但未有解釋違規原因。

揭發經過短片上載YouTube

揭發危險駕駛行為的,是一段長一分半鐘、名為「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的YouTube短片,上周六(8日)上載至昨晚已吸引逾3.3萬人瀏覽。該短片疑由另一駕駛者以車上固定鏡頭於上周四晚上7時許拍得,片中地點為旺角洗衣街水務署辦公室對出南行線,與6月中旺角道釀成2死8傷的奪命小巴意外現場相距僅200多米。

短片中,先見到一輛載客紅巴由洗衣街快線切入慢線,到接近亞皆老街交界燈位、即水務署對開時,小巴因前面私家車及巴士需等候轉右燈號而被迫停下。此時,一輛電單車駛上行人路爬頭,紅巴疑為貪快,隨即模仿電單車同樣駛上行人路爬頭。

當時行人路上有途人

其間,行人路上正有一女途人經過,她與違法紅巴最短距離只有約兩米,情驚險。該紅巴其後估計在行人路上行駛了至少20米,越過前方一輛私家車及一輛巴士後才返回馬路及離開,其後去向不明。

記者昨到現場觀察,小巴爬頭位置是洗衣街由2線變4線之前的樽頸位,由於洗衣街轉右往亞皆老街的車較多,等轉燈的車龍往往聚在兩條線內,經常塞車。有小巴司機透露,聽過有同業為貪快,非法衝上行人路爬頭。

小巴線老闆﹕已辭退犯錯替工

港九新界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證實,涉非法衝行人路爬頭的紅巴,行走他有股份的71號線(紅磡至旺角),他指經了解後,涉違規的是一名替更司機。他承認這樣爬頭既非法又危險,難以接受,亦影響整條小巴線的形象,故與股東商談後,已決定不再僱用該司機。

警方發言人說,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正跟進了解有關片段,若證實有人違反交通條例,會採取適當行動。警方呼籲市民若有資料提供,可致電2773 5200。

警方補充,根據該網上片段顯示,有關小巴司機涉嫌故意在行人路上行車,這種行為可能觸犯了「危險駕駛」罪名。若首次被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2.5萬元及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

明報記者 陳志偉 黃雄 古治雄
 
網片夠清晰 可成檢控證據

【明報專訊】一套YouTube短片,揭發有紅色小巴涉非法衝上行人路爬頭,究竟這類「來歷不明」影片,可否成為警方檢控違法司機的證據?大律師陸偉雄指若影片質素佳,應可成為檢控證據,但仍要考慮一些因素。

須證明事發時地人

他舉例說,除了車牌號碼,網上影片能否清晰證明事發地點及時間?能否攝得司機樣貌?這些資料都是檢控關鍵,因同一輛小巴可能分別由多名司機駕駛,若未能證實駕駛者身分,便難以檢控。最理想的,當然是有人證去幫助控方。

他補充,若司機因網上影片被控,他亦有權質疑影片的真偽或準確性,但也要拿出理據。 
 
原文引自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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