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病假可長達三年
作者: 新聞報導員 日期: 13-03-2008 08:54
有私家醫生表示,醫生向病人發出病假醫生紙,不會只根據病情,會同時考慮病人本身的背景及工作性質,病假長短也非常彈性,可以是一日,也有兩、三年不等。但他承認,若醫委會今次純粹因為醫生紙病假日子太長而判罰,便「認真大件事」。
要考慮工作性質
有私家醫生表示,醫生發出病假醫生紙,主要是因為要證實病人因傷病無法上班或上學,「要睇病人因素、醫理因素、社會因素。」醫理因素指病情傷勢,病人因素則指病人的背景,社會因素指病人的工作性質,「就算大家都係扭親腳,如果一個係做酒樓推點心,一個係坐辦公室做大班,開出病假都好唔同。」他說,醫委會從沒有規定醫生究竟要為久治不癒的病人診斷多久,才將病人轉介專科診治,也沒有為醫生紙的病假日子數目設上限,「病假可以係一日都冇,可以係三年都得,係睇有冇需要。」
原文節錄自
蘋果日報 13-0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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