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勞資今午會面
作者: 新聞報導員 日期: 31-01-2008 22:01
《成報》被欠薪的前員工較早前約見律政司,要求當局發出禁制令,禁制《成報》出版,直至公司願意清還欠薪為止,但律政司正式回覆員工,指申請禁制令在法律上不可行。在當局斡旋下,勞資雙方已安排於今午會面商討欠薪問題,勞方指如會面無突破,會即日到報館門外張貼「21天通知書」,為進行清盤申請鋪路。
律政司前日回覆《成報》員工,指申請禁制令在法律上不可行,原因是禁制令所限制的行為,須是違法或威脅違法的行為。另外,律政司就較早前裁決的判刑提出上訴,現正排期,若仍不滿意有關判刑,當局會「毫不猶豫地尋求司法覆核」。
《成報》在去年初因拖欠3名僱員薪金,被裁判官杜浩成輕判罰款4200元,之後杜浩成主動提出覆核判刑,但最終維持原判,律政司在11月底再申請覆核,認為判刑過輕,更指罰款只是一般同類型傳票的十分之一,而律政司的覆核申請尚在排期中。
倘無突破 鋪路申清盤
協助《成報》前員工的葉偉明表示,接受律政司答覆。他指出,由於公司已信譽破產,故員工多不相信公司會按承諾在2月4日前支付前員工的欠薪,自公司在數天前發出聲明至今,員工「一毫子仍未收到」,管理層亦沒有聯絡過員工或勞工處。
葉偉明指,計劃動員一批前員工在今天到報館門外張貼「21天通知書」,要求公司在21天內償還欠薪,否則會正式入稟申請將公司清盤。至昨晚,在當
局協調下,勞資雙方同意在今午會面商討欠薪問題,屆時勞工處官員及工會代表亦會出席。勞方指,若談判無突破,會按原定計劃往成報張貼「21天通知書」。
原文引自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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