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野家事件一感
作者:悟樂 日期:18-08-2009 10:21
話說上年發生o左一單o係香港都街知巷聞的新聞,
話有一個女生在一家工作的地方被一個男生強姦,
同場另有兩個男生在場觀看,
其中一個更用了手機拍攝了整個首段的過程.
而這段短片及後更因不明的原因被放上 youtube 後才被曝光...
整個過程(由曝光到審判)差不多用了年多的時間,
(如果首被告不上訴的話就 close file, 如果佢上訴就重有排攪.)
過程中有媒體只作了首部份(事件曝光)時期的報導,
亦有媒體全程跟進了事情的發展.
已事實上好在到去最後仍有一間(至少)媒體有報導,
先可能滿足到我依尐無聊的求知慾.
第一篇o係報紙上講依一件事的是在 10-09-2008 的報章上,
其中一句的內文是"消息稱, 警方昨天已收到有關短片, 並已展開調查。"
即是說警方已於 09-09-2009 收到有關短片,
而警察會開始做o野...
在翌日 的報紙報導上, 就已出現"強姦片段警拘三人"的內容,
說明有關短片內的人仕(即那三個小朋友)已經拉o左.
於 13-09-2009 的報紙, 三個小朋友"涉案三人昨被押上法庭提堂,暫毋須答辯".
就係咁... 等等等... 等到 07-07-2009 , 吉野家一案開審.
由雙方作供... 你講下... 我講下... 一直去到 14-08-2009.
裁定首被告強姦罪名成立, 其餘兩名被告則裁定協助及教唆強姦、妨礙司法公正兩項罪名不成立,
當場釋放.
先唔講三個小朋友到底有冇做錯,
但淨係睇由事發-> 捉人 -> 提堂 -> 完結.
差不多足足一年.
唔計首被告, 就淨計算次被告和三被告.
就係咁坐o左差不多一年監,
但最後係一句不成立, 當場釋放的結局.
在這一年內... 不是被告們的問題.
是香港的法院提堂要排期... 法官要放假...
可能係控辯雙方說有新證據... 要申請多尐時間處理云云.
總之一句.... delay o左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先完成處理.
當然, 比起其他案件, 打"官司"打一年半載實等閒事,
有尐民事的打幾年, 打到打事實變到打身家的都有.
由一個原是審理事件真偽的地方,
變了一個大家鬥長命, 鬥錢多的地方.
諗到依度就真係心都淡.
再講, 如果到去最後女生自發講返出來: 其實佢係願意的/法庭判三個都無罪,
那依一年真係坐得幾淒慘.
講返單o野~~~
本身睇頭一兩單新聞的報導我都有諗過個女仔係咪真係比人侵犯,
去到最尾的報導總結.
我只可以講... 今次如果唔係有佢兩個"好朋友"幫佢怕o左段咁的片,
之後唔知邊個"好朋友"的朋友把段o野放上網大家睇...
就算個女仔一年半載後話比首被告強姦,
我諗警察和法庭個做法和判法都好唔同.
由報導所轉載辯方的內容,
指事主本身與首被告的關係已不算普通朋友的關係.
而被告與首被告於事發前的一段時間亦有不少的身體接觸.
於事發時事主所指的"唔好"到底是和首被告講,
還是想和"次被告及三被告"講? 這一點我有保留.
但在此我亦不得不提出的是每個女性對被侵犯時的反抗大細,
反應或反抗細的不代表事主願意該次性交.
加上香港法例第200章, 第117條對性罪行及相關的罪行的釋義,
"未經同意下進行的肛交,猥褻侵犯,企圖犯任何該等罪行"就會視為強姦.
故此, 事主於片內的一句"唔好",
基本上首被告已經冇得辯護的了.
但我上文講過的如果冇人放依段短片的話,
三人的結局就會好唔同的原因係.
1. 就如之前講的, 女事主講的"唔好"係對首被告講, 還是拍攝者講的呢?
如果係首被告的就當然係強姦啦~
但如果係對拍攝者的呢??? 咁就唔係強姦wu~
即女事主原是願意和首被告發生行為,
但由於有第三者在場或第三者作出令事主不安的舉動而叫"唔好"
那就有很大的分別了.
2. 如這段短片沒有攪到街知巷聞的話,
女事主會唔會報警稱被人強姦?
我先要講明我唔係話如果女事主冇比人問,
佢會唔會因為怕比人話自己"隨便" "濫交" 等原因而唔去報警.
我係想講: 以依家o個女仔的家庭背景, 發生過一件妳同一個男生做愛的短片上o左網.
全世界都睇過... 依家警察叫麻父母來問妳... 段片妳好似係比人"強", 又唔多似...
妳到底係自願定係乜呢?
面對住依個問題... 我想問有冇人會話: "係呀~ 我係自願的, 不過我又唔係願意比人咁拍短片law"
我諗... 又真係唔會有人咁講wu~~~ 講真.. 如果咁講得出的... 佢真係重有排上頭條 A1 了...
當然上面的都係我的假設,
在案中的三個小朋友(其實個女仔都係)明顯都係做錯o野.
簡單o個句... 玩還玩...
依次明顯係玩大曬... 重要玩得太大~~~!!!
重要拍麻片???!!!??? 重要四圍派(你咪同我講你淨係 send o左比一個老死)
我唔會信的~~~ 正所謂老死有佢的老死, 佢的老死有佢的老老死.
去到唔知邊度就會有人四圍派, 到時大家邊度都唔駛去.
另在此亦提醒各女生,
如果真的唔願意的, 記得要堅決和認真講"唔好",
男性動物... 去到某個位的時候,
那有理智可言? 妳笑言說"唔好", "唔要"依尐的半曖昧的語言,
分分鐘攪到對方對錯號, 表錯情...
受傷害的永遠都係自己.
重有的都係o個句(廣告都有話)
要記得講唔好, 之後重要講比妳信任的人知.
唔好自己怕比人笑, 比人話而唔出聲.
如果唔係的話行兇o個個會以為妳好蝦,
下次再來的話咁妳點算???!!!???
後記: 打完依篇真係諗過如果發出去會唔會比人圍...炸 blog... 公相... 公審.
但話說回頭我真的希望大家看完之後o係個腦/心入面都有反省.
不論是對現今的道德觀和現今青少年的道德問題.
真的要好好處理一下, 現在青少年濫交, 隨便, 相信已經沒有人會為此觀點提出反對.
不管現在的情況有多嚴重, 但事實上如不及早處理及根治.
我相信以上的個案不會只有一家吉野家發生(我個人認為這只是冰山的一角)
如大家不想日後的子女有以上的下場, 就在今天好好的教育一下大家的下一代吧~!!!
亂語@plurk@29072009
作者:悟樂 日期:29-07-2009 01:02
以下本來係o係 plurk 打的回覆,
點知打打下越打越多...
不如就o係度 post 多次當 ark post la~~
http://www.plurk.com/m/p/1dnrcv
有時真係唔明.... 點解依家咁多人講緊要思想開放, 諗o野要向多方面睇, 但睇睇下好似去O左另一邊咁的???
人係生的, 法律係死的. 人係要向多方角度開始去觀看事物, 係啱的.
依個亦係社會進步的其中一環.
但有尐o野係底線就係底線, 唔得就唔好以要"新角度", "新思維" 去測試突破.
不是說這是危險, 而是禁止!!! 唔得就係唔得. 唔可以話社會變革就會變成接納.
簡單一個例子: 依家唔比十八歲以下的小朋友買煙, 原因係乜??? 係因為十八歲以下食煙就會死快尐??? 政府唔想尐後生仔咁快死??? 所以唔比???
點解係要十八歲呢??? 十六歲都可以結婚啦~~~ 點解要結婚兩年後先比買煙呢? (注意: 係買, 唔係食, 你鐘意的, 六七歲已經可以去食煙.)
我相信依家十八歲以下食煙的人, 出到街找十個人, 總有四五個依尐後生仔, 點解冇人出來好好咁炳政府, 要尐後生仔食煙要找朋友幫手買... 一係就要去報紙鋪, 唔可以去7仔(因為7仔成日要睇身分證)買, 攪到冇得換印花!!!???!!!
我諗要買煙的人和需求點都會多過買寫真吧~~~
但依十年我又唔覺有人咁做wu~~~ 反之話要爭取性行為的合法年齡要降低(原因好似話係因為話現時的法例已無法配合現時青少年的身體需要, 但依度冇講心理上是否有需要)
再唔係近來講後生女如果清楚知道自己要行一條乜的路, 知道自己做緊乜的, 做乜都冇乜所謂(包括依家好"潮"講緊的援交)...
我自己完全無辦法接受依一個論點.
講的唔係十幾歲我所定為心智未成熟的小朋友(青少年),
而係一尐在社會經過一點歷練的成年人,
有點更是所謂的專業人仕...
倒轉諗我會覺得我讀書真係太少...
因為我真係唔知佢o地到底讀書讀多o左比我多o左尐乜...
會令到我唔明佢o地講緊尐乜???!!!???
如果以咁的諗法諗落去...
不知會到幾時... 大家都會認同殺人只係一個沒什麼大不了的問題.
因為殺的和被殺的都有各個的理由和原因.
殺人的只要清清楚楚, 了了解解,
講出佢殺人的原因,
係因為佢心理和身理上有需要,
佢如果唔係咁做佢就會有不安, 受壓, 不快等情況,
就為解決以上等等的問題, 就要進行佢認為最有效的解決辦法.
咁被害人呢??? 都有解釋的理由的,
簡單一點就係... 依個係佢的命運,
命運點選o左佢就係為o左比樓上的仁兄解決o個位仁兄o個次(可能佢一次唔夠, 要好多次先得的.)的需要,
佢先會生存到o個時, 如果o個時佢冇被 KO, 佢之後的生活都係白過的..云云...
講到人權??? 到時係邊個大聲, 邊一邊多人認同就係啦~~~
不認同的就會話咁做係侵犯o左被害人的生存權利,
認同的就會話被害人的生存權利已早設定於被殺為完結,
被害人只是自己不知道.....
以上的情況會唔會發生,
當然唔會啦~~~ (如果大家仍是以原有的人類道德倫理出發的話...)
但依家大家一路都o係度做緊第二樣o野,
就係開始嘗試推翻舊有的倫理觀念,
以所謂的新時代, 新世代, 需有新想法, 新觀點來出發,
不斷以"我們需要改變, 社會現已不斷進步"為名,
開始不斷以明顯或暗暗的對舊有的觀念慢慢拆除.
如以者我不認為殺人合法化這個情況不會發生.
而事實上世界上已有部份地方亦以不同的口號為名,
以排除其他人為目的而去發動不少的殺人行動,
例子我相信亦不用我說...
都唔知係乜鬼道理!!!
人權? 乜來的?
作者:悟樂 日期:22-07-2009 01:13
"我犯了法是錯的不對的, 可以罰我, 但是不可以剝奪我的人權."
依個剛剛犯o左事的晁玉勤姐姐真係咁的都講得出,
如果唔係細個冇讀書, 就係個腦有問題.
引用維基百科對監獄的定義和功能.
"監獄的功能主要是刑罰,即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和物質生活使其感到痛苦。
監獄亦有改造功能,使罪犯的思想發生轉變,培養其產生遵紀守法或維護服從統治階級的思想。"
咁已經講到明係會限制(或剝奪) 你的人身自由(即係唔比你出來)和物質(唔通比張酒店房妳好冇?)生活使其感到痛苦.(唔係咁做要妳入去做乜?)
依家妳又話妳要應該罰的, 但又唔比人o地剝奪妳的人權.
咁... 我都唔知有乜方法係啱的了, 如上文講,
比間5星的酒店房妳, 十幾日唔比妳出來咁就叫罰妳???
我唔知佢o係片度講的有幾多係真, 有幾多係吹水,
不過話返我又幾 buy 佢剛剛出返來就講咁多o野,
妳靜靜地出返來返香港... 大家都未必知妳係呀水.
依家咁出來玩一玩, 我係差人下次o係街都捉妳傾下計~
睇下妳身上有冇 keep 住一兩粒啦~~~
加上如果大陸真係咁冇對妳o地班人,
依家妳咁屈佢... 妳都咪駛諗下次重有得上去玩~
分分鐘都唔比妳過關, 就算比妳過都搵人跟到妳緊.
到時香港又有人跟, 大陸又唔去得,
到時妳"壓力大的時候" 都唔知點算~~~
[問題] 公屋的屋邨管理員的工作範圍
作者:悟樂 日期:16-07-2009 22:27
在開首先發表聲明, 本篇不是隨感隨發, 是問題篇.
是想找知道答案的朋友回答我.
問題是: 公屋的屋邨管理員的工作範圍是什麼?
為何...
1. 看到有人在屋邨亂拋垃圾而沒有理會.
2. 於屋心邨範圍看到有人吸煙而沒有制止.
3. 冷氣機滴水為何多年仍沒有理會.
4. 屋宇每日大量非該住客出出入入而沒有理會. 那坐定定在大門口幹麼?
5. 看到頑童隨意摘下樹技以作劍術較量而沒有制止.
6. 於行人路上踏單車而沒有理會.
7. 行人隨地吐痰而沒有理會.
8. 在旁隨讓母親給孩童於路邊小便.
如以上的情況皆不是屋邨管理員的工作,
那請問公屋的屋邨管理員的工作是什麼???
